在婚姻持續(xù)期間,若女方發(fā)生通奸行為導致婚姻破裂,男方有權向**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申請。若確鑿證據能夠證明女方在婚姻中重婚或與第三者長期穩(wěn)定同居,那么作為另一方的配偶提出的賠償請求將得到肯定和支持。然而,針對未達到重婚或長期同居程度的婚外情行為,由于法官對法條解釋和地區(qū)相關判例觀點的理解略有不同,可能導致不同的判決結果,甚至在同一**,不同法官對此問題也存在分歧。
某些法官認為此類行為不符合法定離婚損害賠償范圍,因此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;而另一些法官可能認為,夫妻一方的通奸行為必然會給另一方造成精神傷害,故要求通奸方向受害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賠償金。